孕假篇
產假常遇問題
? Q: 懷孕期間可以請哪些假?
產前假、流產假、產檢假、哺乳假、保胎假、產假等,此外,男員工還有陪產假
? Q: 順產與難產執行細節的區別?
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
1.單胎順產者,給予產假九十天,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,產后休息七十五天
2.難產者,增加產假十五天;多胞胎生育者,每多生育一個嬰兒,增加產假十五天
注:產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數計算,包括法定節假日。晚育假、晚育護理假遇法定節假日順延。
? Q:懷孕期間請假的天數如何計算?
1.懷孕期間員工必放的假
產假:90天+30天(晚育)+15天(難產)+15天(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)
產前檢查: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(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),應算作勞動時間。(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、缺勤等,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)
產前假:懷孕七個月以上,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,不得安排夜班勞動
授乳時間: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,每次30分鐘,也可合并使用
2.如工作許可,單位同意,可以請的假
產前假:懷孕7個月以上,如工作許可,經本人申請,單位批準,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
哺乳假:女職工生育后,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,由本人提出申請,經單位批準,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
保胎假:醫生開證明,按病假待遇
2
待遇篇
薪酬常遇問題
? Q: 哪些產假可以享有帶薪休假?
相關假期的待遇規定
一、保胎假:工資按照病假發
二、產前假:工資按照八成發
三、產假:領生育生活津貼
四、哺乳假: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,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
? Q: 生育費用如何報銷?
1.生育津貼(產假工資)
需要在分娩前連續繳納滿9個月,生育費、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和生育津貼3項內容均可報銷
如果不滿9個月,則先報銷產前檢查、分娩等生育醫療費,產假工資由公司墊付。在產后繳滿12個月,可以在單位申請補支生育津貼。若員工在12個月內離職,則產假工資由單位墊付
在一般情況下生育津貼與員工工資就高領取
①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(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,下同)高于生育津貼,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好,生育津貼下來,歸企業
②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,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,然后生育津貼下來,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,剩下的還是歸企業
生育津貼=上一年企業人均繳費基數÷30×產假天數
2、營養津貼
目前參照員工繳費工資的標準,根據員工的年齡、生育情況發放。
3、生育醫療費
① 員工生育的檢查費、接生費、手術費、住院費和藥費(各地詳細項目略有差異)
② 員工生育后引起疾病的醫療費
③ 產假期滿后,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,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
3
權益篇
勞動保護常見問題
? Q:懷孕期間享有哪些權利?
1.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、產期、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
2.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延長勞動時間,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。不能勝任原勞動的,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,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
3.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,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和適當減輕工作
4.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期間內進行產前檢查,應算作勞動時間,即按出勤對待,不能按病假、事假、曠工處理
? Q:產假需提供哪些證件?
身份證、結婚證、準生證、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(產婦在子女出生后4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證的,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,增加35天產假
? Q: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,通過哪些渠道合法維權?
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利受到侵害時,女職工可采取下列方法,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:
1、向企業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申訴
《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》規定:“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,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,有權向所在單位 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、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。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。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,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
2、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
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之內
3、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的,可向人民法院起訴
附:2018最新全國31省婚假產假一覽表
你們公司的產假是多少天?快來在評論區留下你們產假天數吧!